来源: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
时间: 2025-06-03 15:07
各部门、各学院:
根据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华夏院教字〔2025〕6号),学校组织了2025年第一批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(以下简称“质量工程项目”)申报工作。经项目组申报、所在学院和主管部门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,经校务会审定,现确定“《BIM建模基础与应用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”等64个项目为2025年校级质量工程第一批立项项目(附件1),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提高建设质量
学校按照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与奖励实施办法》(华夏院教字〔2022〕32号)(附件2)进行建设资助,资金使用和管理要求按照该文件执行。
质量工程项目据项目归属分别由教务处、实训中心、就业与校企合作办归口管理。实训中心负责实践教学示范基地项目(含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、虚拟仿真实训基地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);就业与校企合作办负责校企合作类和创新创业类项目(含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、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、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);其余项目由教务处负责。各部门依据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》(附件3)做好项目管理工作,提升项目建设质量。原则上项目开题后半年内不得变更。建设过程中确因建设需要或特殊情况发生变更的,要据实填写《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(附件4),由负责人签字、所在学院审核盖章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。
各二级学院是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主体,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注重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,避免重立项轻建设、重数量轻质量现象,要以质量工程项目为抓手,强化内涵建设。
二、按要求完成建设项目的开题管理
1.各项目建设期最长为3年。
2.配套资助建设资金的项目,需按申报书做好开题准备。未按期开题或未在建设期内完成验收的项目,将予以撤销。开题报告书模板见附件5。
3.开题材料提交要求。有关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(星期五)前将相关项目开题材料(电子版和纸质版),以部门为单位交教务处李越滢老师(电话:020-87860120)。部门文件夹命名“单位+项目类型+项目名称+开题材料”,项目命名“项目类型+项目名称+开题材料”;纸质材料需由负责人签字,并由所属部门盖章确认。
附件2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与奖励实施办法.pdf
附件3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.pdf
附件4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质量工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.doc
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教务处
2025年6月3日